备用电话 13073385341

各国防爆认证标准及等级分类介绍

发布:2023-07-25 16:35,更新:2024-09-02 07:30

防爆认证是用于确定设备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0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并发放相关合格证书的工作。证书可针对Ex设备或Ex元件。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的设备和防护系统必须符合多项法规、标准和指令,才能进入全球贸易市场。

1.欧盟的ATEX认证,采用EN标准

用来规范潜在爆炸性环境下所使用的设备及保护系统的ATEX防爆指令2014/34/EU是欧盟会员国间的强制法规,拟用于在欧盟安装的危险场所或防爆设备必须符合ATEX指令2014/34/EU。ATEX指令通过协调合规程序确保了货物在整个欧盟的自由流通。产品一旦通过指令并取得符合性认证后,即可贴上CE标示与Ex标志图样。

2.国际电工委员的IECEX认证,采用IEC标准

IECEx认证的宗旨是建立防爆产品国际认证体系,实现防爆产品在审核上有统一标准、证书及标志,并可通过多国转证的机制,让符合规范的产品得以迅速进入各国市场,进而促进国际贸易。在IECEx体系下,仅接受认可的认证机构(ExCB)和检验实验室(ExTL)从事该体系的认证工作。

3.独联体地区

(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CU-TR认证,采用的标准和IEC类似海关认证(CustomUnionTechnicalRegulationCertification),又称海关技术规范认证,其认证标志为EAC,因此英文简称CU-TR认证或EAC认证。自2013年2月15日起,要想得到危险场所产品准入海关(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和吉尔吉斯斯坦)的权限,必须获得EAC(欧亚符合性)Ex认证。EACEx证书表明符合海关技术法规TPTC012/2011《防爆设备安全性技术规范指令》。

4.北美(美国和加拿大)

北美本地的如UL、FM等防爆认证,主要采用NEC本地区的标准。

5.中国的防爆认证,采用GB3836标准

根据标准化法,全部防爆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必须强制执行。在中国使用的防爆产品(含进口)必须经的防爆检验机构认证。防爆检验认证机构按照中国标准GB3836系列,针对防爆电机、防爆电气、防爆灯具、防爆仪器仪表、防爆通讯设备、防爆运输车辆和防爆机械设备等防爆性能的审查和检测,颁发防爆合格证书。国内的煤安认证除了采用GB3836标准外,还采用了中国特有的矿用产品行业标准。

6.阿联酋的ECASEx

ECASEx(EmiratesConformityAssessmentSystemEx)为阿联酋标准化与计量局ESMA(EmiratesAuthorityForStandardization&Metrology)对于潜在爆炸性环境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要求的强制性认证。ECASEx证书的有效期为1年。

7.拉丁美洲的INMETRO

巴西境内的审核组织所主管的INMETRO标志为强制性认证,制造商需要根据当地法令Portaria179:2010申请INMETRO认证,该法令规定了有关在危险场所使用设备的规定。

8.中国台湾Ts

行政院劳动部”委托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执行防爆产品型式检定业务,依据CNS3376系列法规针对防爆产品作检测,并核发防爆合格证书。也接受IECEx证书、报告,以转证的方式进入台湾市场。

9.澳洲ANZEx

澳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直接认可IECEx证书。

10.日本TIIS

日本产业安全技术协会(TIIS)为日本厚生劳动省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持有IEC60079相关规定认证合格证明、测试报告书及技术文件,申请以书面审查方式办理,免除重复测试,型式检定合格证明书有效期限为3年。

11.韩国KCs

厂商若已取得IECEx证书,可持证书、测试报告书及技术文件申请韩国KC证书,或可免除重复测试。目前有三家主要机构可发行KC证书:KGS,KOSHA以及KTL。证书持有人必须为注册在韩国的公司。

12.沙特SASO

由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SaudiArabianStandardsOrganization)授权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证书(CoC)根据IECEx证书提供准入沙特阿拉伯的权限。

防爆认证分类:

我国的防爆电气设备标准与IEC同步。国家正式批准的防爆型式有八种,即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无火花型(n),浇封型(m)。此外还有防爆特殊型和粉尘防爆型两种。

在自动化仪表设备中,各国大量使用的是前面三种,即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

1.隔爆型电气设备(d)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是指把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向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传爆的电气设备。

2.增安型电气设备(e)

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规定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现象的电气设备。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i)

在正常运行或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本安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设备,按本安电路使用场所和安全程度分为ia和ib二个等级。

ia等级: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ib等级:在正常工作和一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4.正压型电气设备(p)

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的电气设备。

5.充油型电气设备(o)

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6.充砂型电气设备(q)

外壳内充填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7.浇封型电气设备(m)

8.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产生电弧或火花,也不产生能够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表面或灼热点,且一般不会发生有点燃作用的故障的电气设备。

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s)

电气设备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特殊电气设备“s”型处理。

粉尘防爆型

为防止爆炸性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须加密封垫圈,转动轴与轴

QQ截图20230710150426.png

联系方式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皋亭坝
  • 邮编:310000
  • 电话:18914071275
  • 经理:德米特里
  • 手机:13073385341
  • 微信:18914071275
  • QQ:705700702